拒不支付勞動報酬 一男子獲刑8個月 |
時間:2024-11-30 20:47:11 來源:武進新聞 作者:陽湖網(wǎng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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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,如果用人單位或者雇主故意拖欠工資拒不支付,輕則構成行政違法,面臨行政處罰,嚴重的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,面臨牢獄之災!近日,武進法院就宣判了一起案件,來看報道。 2019年至
2022年間,被告人王某在經(jīng)營無證紡織企業(yè)時,先后雇傭多名工人,后因經(jīng)營不善虧損,拖欠10名工人工資合計人民幣117269元,且拒不支付。 武進法院刑庭法官助理
徐晨:2023年6月26日,常州市武進區(qū)湖塘鎮(zhèn)人民政府出具《勞動保障監(jiān)察限期改正指令書》,責令被告人于2023年7月3日前按規(guī)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,并在生產(chǎn)場所予以張貼,后被告人持續(xù)失聯(lián),直至2023年9月5日,公安機關在定安路菜場將其抓獲,但其仍無法支付拖欠的上述工人工資。 最終,王某因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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