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是農民的衣食父母,要是這衣食父母被別人搶占了,心里肯定不是滋味,這不,前黃鎮(zhèn)運村的王福生辛辛苦苦種了21年的一塊兩畝三分田地,突然之間不是自己的了。
前黃鎮(zhèn)運村十三村民小組 村民 王福生:這田說是他(顧文美)的,當時我也不知道,他不種,不種地就給妹妹種,他的妹子給我種的,現在種葡萄了,他(顧文美)就跟我把田要去了。他妹子不跟我要,他哥哥來和我要。
王福生說,21年前,他在自家田里干活時,在旁邊田里干活的顧文美妹妹說要出去放蜂不種田了,他就和對方商量把田給自己種,對方也欣然同意了,這一種就是18年。2013年年初,有人來村里想要承包土地種葡萄,每畝田租金為1100元。王師傅尋思著自己年紀也大了,就和葡萄種植戶簽了5.17畝地的租賃合同。原本租的好好的,可是去年,顧文美告訴葡萄種植戶,王福生的5.17畝田里有他的2.33畝,要繼續(xù)租的話得經過他同意,可這田明明是顧文美妹妹給自己種的,怎么現在變成顧文美的了呢?
前黃鎮(zhèn)運村十三村民小組 村民 王福生:現在他哥哥是村民小組長,他就說是他的田。
前黃鎮(zhèn)運村十三村民小組 村民小組長 顧文美:這個田原來就是我的,第一次分田到戶是給我的,我種田種了多少年之后,我妹妹在外面放蜂回來,沒有田,我就把這塊田給妹妹種了,種地幾年,妹妹不高興種,一個叫王福生說離自己的田地比較近,說先給他種地。
至于王福生所說的自己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了農田,顧文美表示自己只是收回屬于自家的農田,并拿出了1982年第一次土地確權時的證據。 前黃鎮(zhèn)運村十三村民小組 村民小組長 顧文美:我們按照原來第一次土地確權的,拿的原始田,是誰家的田還是誰家的田,鎮(zhèn)里公示,具體分田情況都有簽字。
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那這2.33畝田到底屬于誰呢?隨后記者來到運村村委,主任王華敏表示,去年6月,武進全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,十三村民小組在土地確權時是按照1982年的第一次土地確權來實施的,這是大家都認可的,并且王福生的兒子也簽了字。
前黃鎮(zhèn)運村村委主任 王華敏:每一個農戶都是自己核對的,就是王福生以前是5口人,現在還是5口人,面積是8.53,現在也沒有變動,我覺得老百姓的權利,是合理的權利,我們一定要主張,不合理的想法,我們也不可能支持。
看來,王師傅想要回自己種了21年的田地是不可能的,首先是有簽字證據,不存在違規(guī)操作,其次,這2.33畝田原本就屬于別人老顧家的,別人給你種是好意,不給你種也沒有什么錯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