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呢,江蘇省的最低工資標準漲到了1770元,但工人們拿到手的,一般都比這要多,可最近啊,市民馬女士卻給我們欄目打來電話,說她的老板每月真就只的只發(fā)最低工資,這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。
馬女士工作的企業(yè)位于橫林鎮(zhèn),是一家制筆廠,一個多月前,工廠進入了停產清算階段,員工也處于停工狀態(tài),所以每個月能拿到手的,就是1770元的最低工資。
同期聲:常州商都制筆有限公司 工人:他現在就是給我們1770元,我們的生活維持不了,我們有老有小,我們維持不了這個家.
記者在廠區(qū)走了一圈,發(fā)現門口貼著一張“關于公司停產清算期間員工安排的通知”,上面寫明制筆廠由于經營困難,難以維持,為保障員工利益,提供三種方案供員工選擇。第一種方案是去另一家歐瑪亞制筆廠上班,第二種是依然在廠里工作,每月拿1770元工資,第三種則是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,公司適當補償,補償標準以工齡為基準,每年800元。對于這一標準,工人們都覺得偏低了。
同期聲:常州商都制筆有限公司辦公室 工作人員:他們不愿意到歐瑪亞去,寧愿在商都制筆廠,寧愿拿最低工資標準1770元,就有了第二條方案,(如果)工人這兩項都不愿意的話,明擺著就是不想在公司做了。
既然想走,廠方自然會給出補償,而目前的補償方案是在咨詢過勞動部門后制定的,符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另外呢,工廠也希望可以留住工人,熬到恢復生產。這也是不主動辭退員工,每月發(fā)放最低工資的原因。
同期聲:常州商都制筆有限公司辦公室 工作人員:現在不解除任何一個員工,都要的,因為我們不是破產,是停產。
企業(yè)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起有伏,這很正常,勞資雙方都應該秉持包容,理解的心態(tài),而目前來看呢,商都制筆廠給出的方案還是很人性化的,而且也合法合規(guī),員工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選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