驢友不走尋常路出了事 救援的錢應該誰掏?

時間:2017-05-09  來源:CCTV  作者:陽湖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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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徒步穿越秦嶺第一高峰鰲山和第二高峰太白山的路線在“驢友圈”中叫做鰲太穿越,今年五一小長假前后,陸續(xù)有來自全國的多支戶外隊伍試圖穿越鰲太線。
然而5月2日,多個戶外團體在鰲太線穿越時,遭遇暴風雪,40人被困。陜西秦嶺應急救援中心4日接到太白景區(qū)求助電話后,展開搜索,截至目前,失聯(lián)的30多位驢友已全部找到,3人不幸遇難。
  調查:選擇非常規(guī)線路 處于禁止登山期
  鰲太線,是縱貫秦嶺鰲山與主峰太白山之間的一條主脈線路。由于海拔高、路況復雜,遇到惡劣天氣十分危險,但也正因為如此,這也是一條國內外專業(yè)“驢友”都向往去挑戰(zhàn)的線路。救援隊員判斷,穿越者失聯(lián)原因可能跟天氣有關。
目前,當地消防、公安以及救援隊組成的救援力量正在加緊搜救失聯(lián)人員。央視記者通過救援指揮部了解到,3500以上是缺氧環(huán)境,暴風雪又導致溫度和能見度都非常低,救援難度非常大。
  值得注意的是,2016年4月1日起,陜西省正式施行新的《陜西省旅游條例》,該《條例》規(guī)定,組織“驢友”探險要提前5日備案,否則要處以最高5000元罰款。本次被困人員選擇的是兩條非常規(guī)線路,需要穿越大量無人區(qū),而且這些線路從去年10月底到今年5月底,禁止任何人穿越,其余時間則需要提前向有關部門報備,獲得批準后才能登山。
公眾在關注救援進展的同時,對于責任在誰、救援費用由誰承擔等問題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:
  主張“驢友”自己承擔救援費用
  網友:在沒有做好充足的準備的情況下,冒然選擇前往,傷害了家人,而且既然用了國家資源,就應該承擔費用,自擔后果。
  網友:我還是支持有償,擅闖禁地是錯誤行為,應該對自己的過錯行為負起責任來。
  主張政府買單
  網友:不管是不是非法穿越,畢竟是人,有償搜救再好,還是要以人為本。
  網友:在中國,有償搜救制度還很不成熟。公民遇險獲得救助,是一項基本人權,也是國民權利!
  還有人認為,“有償救援”會助長“驢友”違規(guī)冒險的風氣,讓他們覺得只要出錢,就有人來搭救,結果是給搜救人員平添風險。
  投票:你怎么看?
  在搜索引擎輸入“鰲太事故”,結果觸目驚心事。 面對生命的逝去,究竟“有償救援”服務在情感和法理上該不該存在?我們怎樣才能讓這項制度更合理呢?
律師岳屾山表示,根據我國《旅游法》、《消防法》、以及公安部《110接處警工作規(guī)則》的規(guī)定,旅游遇險者的營救屬于政府的應盡之責,是在公共危機事件中所應該履行的義務,因此目前在現(xiàn)實中的營救費用也多由政府來承擔,暫時還沒有明確由旅游者自行承擔的相關規(guī)定。而這也引起了許多爭議,有人認為“出于對生命的尊重,政府動用公共資源去救助是必要的,也是必須的,這也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,但是不能讓公共財政為旅游者的錯誤行為買單”。
  的確,很多旅游遇險事故的發(fā)生可能是由旅游者違規(guī)探險、亂闖旅游禁區(qū)、未按規(guī)定進行報備等原因引起的,從這一點來說,既然是旅游者自身的過錯導致了險情,耗費公共資源進行營救,那么他們就應該為自己的過錯負責,承擔一定的營救成本,不能全部讓公共財政為他們的犯錯行為買單。因此,我們需要盡快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規(guī)范戶外探險活動,明確救援費用承擔,不僅要避免公共資源的無謂浪費,更要盡量減少探險事故的發(fā)生,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生命的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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