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事長猥褻女童事件:猥褻女童傷天害理,必須依法嚴懲!

時間:2019-07-04  來源:中國經(jīng)濟網(wǎng)-央視新聞  作者:陽湖網(wǎng)

7月3日晚,上海公安局普陀分局發(fā)布警情通報稱:6月30日,普陀警方接王女士報警,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從江蘇老家?guī)е辽虾2⑷胱”臼幸痪频?,后其女兒在房間內(nèi)遭到一男子猥褻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
  警方的通報,既回應(yīng)了輿論關(guān)切,也證實了王某某涉嫌違法犯罪。

  于法不顧!于情不容!王某某的行為令人發(fā)指,性質(zhì)惡劣,影響極壞,不僅違背倫理,背離公序良俗,更是視法律為無物,讓公眾無法忍受,不可承受,更不能接受!

  犯罪嫌疑人既嚴重摧殘了女童的身心健康,也給其父母造成難以估量的傷害;既挑戰(zhàn)了法律尊嚴,也挑戰(zhàn)了大眾的心理承受度。必須依法嚴懲!不如此就無以慰藉受害者,就無法平民憤,也難以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懾之效。

  盡管王某某、周某某已被刑拘,但公眾的追問并未停止,疑惑也并未全部消散。

  公眾有權(quán)知道:

  王某某此前有沒有性侵女童前科?

  周某某帶女童到上海,是不是第一次?

  這種罪惡的交易是個例還是產(chǎn)業(yè)化?

  每一次追問都是抵達真相的過程,也是起底罪惡的過程,更是還原正義的過程。

  此外,王某某的身份也為大眾所聚焦。據(jù)報道,王某某是新城控股董事長,不折不扣的億萬富翁。但很顯然,此案無論涉及到誰,無論此人多么顯貴,都要一查到底,都要依法嚴懲,決不姑息。

  法治時代,一個最基本的常識是,一旦違法犯罪,誰都不能逃避法律制裁,也不會享有特權(quán)。誰都不可能“收買”法律,凌駕于法律之上。

  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”,這是我們的價值共識。未成年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不容侵犯,法律的威嚴不容挑戰(zhàn),世道人心的樸素底線不容冒犯,誰違法犯罪誰就會受到法律懲處!依法嚴懲違法犯罪者,夯實公眾的法治信仰,還受害者以公道,還社會以正義,我們在期待,更有堅定信心看得到、感受得到。

  文/央視新聞特約撰稿 秦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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