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4日、3月5日、3月7日,從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發(fā)布會開始計算,短短4天時間,房地產稅3次“亮相”今年全國“兩會”,而且信息量是逐次放大,逐次具體。
“炒房者”與“住房者”對房地產稅態(tài)度迥然,“炒房者”痛之恨之,拒房地產稅于千里之外,“住房者”則是喜喜洋洋,糖果糕點上桌,準備開門迎客了。
“房子是用來住的、不是用來炒的”,有不少“炒房者”其實沒把這句話當回事,把房地產監(jiān)管政策的主基調放置一邊,心存僥幸、炒一把再說,處心積慮編制一些沉甸甸的“炒房”理由。用一句流行語來解讀“炒房者”的心境不足為過,那就是“老扎心了”。
3月4日,全國人大發(fā)言人張業(yè)遂稱,房地產稅立法工作正在加快進行,房地產稅方案已在內部征求意見;3月5日,李克強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,“穩(wěn)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”。
3月7日,在財政部記者會上,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用超過900字的大“篇幅”,“詮釋”了房地產稅。史耀斌稱,“我們正在設計、完善,同時再進行論證和聽取意見”。史耀斌用了“完善”二字,與全國人大發(fā)言人張業(yè)遂的“房地產稅方案已在內部征求意見”表述相呼應,應該可以斷定,房地產稅方案輪廓已經逐漸清晰。史耀斌稱“中國會參考國際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點”,說明我國的房地產稅不是“孤立”的版本,在一些環(huán)節(jié)上,也會采取“拿來主義”,“它山之石、可以攻玉”,在房地產稅立法上同樣具有現實意義。
從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看,房地產稅推出也存在著“倒逼”。張業(yè)遂稱,“對現行的稅收條例修改上升為法律,力爭在2020年前完成。”
2020年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,也可以解讀為2020年是房地產稅法完成的時間底線。也有專家給出了“具體”時間表,這是一家之言,不足為信,但從房地產稅“亮相”的相關內容看,房地產稅離我們確實越來越近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