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修合同之外的“加項” 究竟誰有理?

時間:2016-06-21  來源:現(xiàn)代快報  作者:陽湖網(wǎng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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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《居家》互動熱線近日接到市民唐先生的投訴,“我家是老房新裝,去年10月和春亦陽裝飾公司簽了一個全包合同,離竣工日期已過去半年多了,房子可以說是基本裝修好了,可還沒有進行竣工驗收,質量保證書也沒有給我,不僅如此,在房子裝修的過程中,施工方還屢次加項問我要錢。”接到投訴后,記者展開了調查。

 裝修投訴

  施工過程中屢次加項,不給錢就停工

  唐先生說,在去年10月份他和春亦陽裝飾簽的這份合同上,工程總價款為2.6萬元,工期是從2015年10月1日~2015年12月1日。但在這個過程中, 施工方多次以各種理由要求他支付額外費用。“先是去年10月份,施工人員告訴我,水電改造部分的費用已經(jīng)超過了計劃,要我再支付3600元,我問他為什么 會透支,他也沒說理由,回答我做都已經(jīng)做了,必須要付錢,否則就停工。后來經(jīng)過協(xié)商,我支付了3000元,才得以復工。”唐先生說。

  在他提供的一份“增項清單”上記者看到,施工方后期又以“衛(wèi)生間防水、網(wǎng)布、粉土墻、廚房吊柜、包管道”等項目,在去年11月份前后,向他索要了2000余 元的增項費用。“有的增項是我主動要求的,但有的我就不能理解,比如我家的管道本來就是包好的,又何來的費用?但不給錢他們就停工,就這樣,一直到 2015年12月1日,家里的地板都還沒鋪。后來經(jīng)過協(xié)商,我又給了他們2000元,一直拖到今年4月,家里的裝修才算基本完工,但直到今天也沒有進行竣 工驗收。”唐先生說,他希望春亦陽裝飾能按照合同,走完竣工驗收流程并出具質量保證書,并就裝修過程中不合理的增項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。

  記者調查

  裝飾公司另有說法,稱業(yè)主違約在先

  記者聯(lián)系了春亦陽裝飾,對方一位負責人對此解釋,在與該戶裝修業(yè)主簽訂合同時,已對其做了告知,水電改造部分只預收2000元,多退少補,而在實際施工中, 材料費和工人費超出了預收款,業(yè)主理應付清這筆錢。而之后衛(wèi)生間防水、網(wǎng)布、粉土墻、廚房吊柜等項目,不在報價項目之內,多出來的東西肯定是要錢的。

  “在此事的處理過程中,業(yè)主還曾表示,增加的費用可以在工程竣工后支付,但在我們看來,竣工后這筆錢他肯定不會付,所以在款項缺口還未填平的情況下,我們只能 停工。后來經(jīng)過協(xié)商,我們同意他只支付部分額外費用,之后也恢復工程了,所以工期一直拖到今年4月。但直到今天,他還欠我們大概1600元尾款,而且數(shù)次 交涉過程都很不愉快,所以我們不愿意對該工程進行驗收并出具質量保證書。”

  專家支招

  合同外加項投訴較多,業(yè)主不滿可申請仲裁

  那么,春亦陽裝飾在施工過程中的幾次加項是否屬于違規(guī)?南京市裝飾協(xié)會秘書長孫建設表示,裝修合同外加項收費,是在工程進度中比較常見的現(xiàn)象,并不能說全部 都是違規(guī)的。“加項要求,必須在提前征得業(yè)主同意下才可以實施,否則就涉嫌違規(guī)加項。這起投訴中的雙方,可帶著裝修合同和相關材料,向南京市仲裁委申請仲 裁。”

  孫建設還表示,業(yè)主在與裝飾公司簽訂合同前,也應當對自己家的裝修設計方案有一定的了解,例如要用多少插座、管線要用多少米、不同規(guī)格的材料單價是多少,這些都必須要做到心中有數(shù),以免出現(xiàn)施工方野蠻違規(guī)加項的情況。

  孫建設說:“近年來南京裝飾市場上關于全包合同之外的加項投訴在不斷增多。我們在此也提醒裝修業(yè)主,如果是與裝飾公司簽訂全包合同,還是應當盡量找一些規(guī)范化的品牌公司,做好前期設計,以免出現(xiàn)此類糾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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